裴俊浩指出:在環境監測工作開展中,應由經過專業培訓考核的人員,按照相關監測標準、技術規范,采用適當的環境監測儀器進行規范操作,才能夠保證監測結果的有效性,所以,在正式開展現場監測工作前,應當做好相對應的準備工作。
首先,用于監測工作的環境監測儀器必須經過檢定或校準,以確保儀器的精確度,且儀器應按照計劃做好日常的維護和期間核查,一旦發現異常,則應當立刻查找原因,進行維修。其次,應對照環境監測方案,核查各監測項目所需的采樣介質、試劑、標準物質,對于吸收瓶、吸附管等用于樣品采集的耗材,應在日常做好驗收工作,且在樣品采集后,樓宇能夠在樣品有效期內及時分析樣品。
此外,樓宇測試區域要清晰布局,樣品儲存區域應合理劃分,以避免產生交叉污染。為了確保環境監測工作的整體水平提高,樓宇在日常管理中,應制定設備校準與維護計劃、期間核查計劃,積極開展人員培訓、技術考核與監督、設備維修與核查工作,隨時解決工作中發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