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推進生態保護紅線監管。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試點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山東實際的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流程和監管工作機制。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建設省級生態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實現與國家平臺互聯互通。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和人類活動本底調查,核定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基線水平。加強生態保護紅線面積、功能、性質和管理實施情況的監控,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監測預警。
持續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管。推動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制度山東省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跟蹤暫行辦法。將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狀況納入生態環境狀況公報。深入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問題臺賬,嚴格落實整改銷號制度,督促重點問題依法查處到位、徹底整改到位。嚴格落實常態化監管要求,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問題。
構建完善生態監測網絡。到2025年,基本監測全省生態監測網絡,基本覆蓋全省典型生態系統、自然保護地、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和重要水體。開展生態地面監測站點建設試點,探索黃河三角洲、南四湖、長島、昆崳山等典型區域生態綜合監測站點共建模式。優化土壤、地下水、農業農村生態監測網絡。落實全省化工園區和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自主監測制度。按照國家和我省要求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試點監測和化工集聚區地下水水質抽測。不斷加大內陸水域、海洋生態監測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