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監測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支撐。在“十四五”期間,將深入貫徹“減污降碳”總要求,緊緊圍繞“提氣、降碳、強生態,增水、固土、防風險”總思路,深化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加快補齊生態質量監測短板,扎實推進高質量、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
強化空氣質量監測與預報,做好1734個國家城市空氣質量監測站點運行,深入開展國控站點和地方站點數據的聯網共享與聯合分析,強化PM2.5和O3協同監測,加強重污染過程預報研判和綜合分析,構建更為全面系統的全國大氣環境質量監測評價體系。
強力推進生態環境監測條例的出臺,加快建立一套覆蓋監測全要素、全指標、全過程的監測標準規范,完善量值溯源體系,將國家層面的質量管理要求延伸到省市縣,切實解決生態環境部門國家與地方之間,以及生態環境部門與其他部門、排污單位、社會機構之間監測數據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問題。
一方面要強化監測簡單管理,從生態環境監測的組織者,向“組織者+監管者”轉變,下更大力氣抓好監督管理,提升各級各類機構監測數據的準確性、獨立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動生態環境監測改革落地見效,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強化對全省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統籌,加強省、市監測數據共享,形成全省監測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