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階段的室內環境監測運行的還不是很順利,在一定程度上會有一些運行程序上的欠缺,某些城市的環境監測機構還不完善,沒有規范的運行條例來指導環境監測程序的正常運行,這樣就導致不同的環境監測程序有不同的監測標準、會運用不同的監測方法、使用不同的環境監測儀器和設備。因此,可能就導致了不同的環境監測結果,這在一定程度上嚴重影響了我們國家室內環境監測的正規性、科學性以及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