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下水環境監測目的和任務
地下水作為重要的城鄉供水水源,在維護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地下水資源是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資源,占全國水資源總量的1/3,總供水量的近20%。全國約60%的人口以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水源。
由于地下水污染具有隱蔽性和滯后性,使得污染現象難以發現,污染源和污染途徑難以查明。地下水環境監測目的在于進一步查明各研究水文地質條件,特別是地下水的補給、徑流、排泄條件,掌握地下水動態變化規律,為地下水資源評價、科學管理及環境地質問題的研究和防治提供科學依據。
二、地下水環境監測網布設
地下水環境監測網分為區域性的地下水環境監測網和專門性的地下水環境監測網。
1.區域性地下水環境監測網
布設原則:對于面積較大的監測區域,以地下水流向為主,垂直地下水流向為輔布設監測點。面對較小的監測區域,根據地下水的補給、徑流、排泄條件布設監測點。
2.專門性地下水環境監測網
主要包括地下水污染監測、地下水水源地監測和地下水超采區監測。根據污染源的分布和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擴散方式,采用點面結合的方法,監測污染物質及其轉移規律。監測的重點是易污染的淺層地下水和供水水源地保護區。監測點宜在連接污染源和水源地的方向上布置。如果污染源的地下水下游沒有水源地,則監測點布設以地下水流向為主,兼顧垂直地下水流向。